制造、销售殡葬用品审批
一、法律法规依据
《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》第五条:省民政部门负责全省的殡葬管理工作。市(地)、县(市、区)民政部门依照职责分工,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。
第三十六条:制造、销售殡葬用品的单位和个人,应向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,民政部门应在接到申请书三十日内作出决定。对批准的,发给批准证书;对不予批准的,应书面答复申请人。
二、承办单位
方城县殡葬管理所
三、具体负责人姓名、职务及联系方式
具体负责人:石国山 殡管所所长 67261330
承办地点:365体育在线备用综合行政服务大厅
四、相对人提交的材料
申请书
五、收费标准及依据
不收费
六、服务承诺时限
30日
七、办理程序
申请→县民政局综合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受理→县民政局审批→窗口告知
八、业务咨询
方城县殡葬管理所 67261330
九、投诉电话
6726178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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